学生宿舍“六个严禁”

发布日期:2025-10-15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后勤保障处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严防火灾事故,安徽省教育厅20111月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宿舍必须做到“六个严禁”:

一是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热得快、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、燃油炉和酒精炉等。

二是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、私接灯头和插座。

三是严禁在宿舍内吸烟、点蜡烛、焚烧物品。

四是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、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。

五是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六是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
请广大同学自觉遵守,确保学生公寓安全。